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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高新能大股东不足1分钱获股权遭质疑 60%收入依赖国轩高科激进扩产藏隐忧
发布日期:2024-05-09 14:59    点击次数: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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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长江商报

  4名主要高层有华为工作经历,中国BMS市场排名第四,经营业绩高速增长,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高新能”)冲击A股IPO似乎是底气十足,但要想顺利过关,绝非易事。

  本次IPO,力高新能打算募资7.35亿元,进行扩产、研发中心建设等。然而,公司产能利用率仅在60%左右,大举扩产,产能是否会闲置?

  力高新能的控股股东烟台揽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揽峰”),2023年12月4日更名前为合肥揽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肥揽峰”),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获授股权价格低至不足1分钱,同期外部入股价格超过26元/股。市场质疑这期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A股公司国轩高科一直为力高新能第一大客户,2023年上半年,为公司贡献超过60%的销售收入。高度依赖大客户,风险何解?

  股权价格异常大幅波动

  力高新能累计增资12次,股权转让10次,增资、转让价格波动较大,且存在相近时间股权转让与增资价格差异较大、同次增资/转让价格不同等情况。

  力高新能有22名股东,其中,21名机构股东,部分股东突击入股。

  根据招股书,2022年7月、10月、12月,力高新能相继吸纳新股东。具体为,2022年7月,深圳腾逸、深圳霄云通过股权受让,分别获得公司77.1539万股、137.15万股,转让价格分别为23.33元/股、24.79元/股,同期转让价格存在差异。

  2022年10月、12月,中石化资本、万华电池对力高新能进行增资,分别获得271.1542万股、165.3137万股,增资间隔仅一个月,价格差别较大,分别为44.26元/股、50.41元/股。

  万华电池增资,较5个月前的股权转让价格竟然翻了1.16倍。

  “价格波动大”,在力高新能身上并不罕见。2017年5月至7月,杨浩生、何广生等原始股东将力高新能合计79.5%股权转让给合肥揽峰,转让价格在0.76元/股至10元/股区间,其中,合肥安捷纳、杨浩生对合肥揽峰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股、0.76元/股,其他股东对合肥揽峰的股权转让价格为6元/股左右。价格波动极大,异常明显。

  而在收购力高新能股权后不久,合肥揽峰就将所持部分股份高价转让。2017年9月,合肥揽峰将其持有的力高新能24.57%股权转让给深圳朴素、赛一博赢、嘉兴霄源、深圳策马等外部投资者,转让价格为23.33元/股。2017年12月,力高新能引入外部投资者,海通兴泰、无锡云晖通过增资方式入股,增资价格为38.77元/股。

  短期内,力高新能股权转让价格及增资价格涨幅较大,让人不解。

  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了深交所关注,要求公司解释其中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力高新能在回复函中称,基于当时力高有限的实际状况、原股东持股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

  作为力高新能控股股东的合肥揽峰,是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翰超出资比例59%;董事、副总经理刘峰出资比例20%;董事、总经理王云出资比例10%;董事、副总经理何苏出资比例5%;员工、前任董事刘勇出资比例5%;普通合伙人深圳市揽峰无线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其为实际控制人独资企业。其中,王翰超、刘峰、王云、何苏均有华为工作经历。

  力高新能曾对合肥揽峰进行股权激励,员工入股成本仅为0.0098元/股。同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为26.36元/股。这期间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总额7340.36万元,分摊至2024年底。2020年至2022年,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均为1420.71万元,2023年1—6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710.36万元。

  这一异常现象,也被质疑为利益输送。

  关联方曾占资千万

  力高新能存在内部治理问题,也备受市场关注。

  2019年,力高新能控股股东合肥揽峰曾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

  根据招股书披露,201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合肥揽峰进行了税务检查,并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合肥揽峰存在 2017年未申报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等违法行为,决定追缴合肥揽峰2017年个人所得税2840.79万元、2017年度印花税12.30万元,要求合肥揽峰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12万元,并对合肥揽峰少缴纳的税款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截至2023年3月31日,合肥揽峰已按相关确认文件要求补缴了相关税款,并缴清了滞纳金。

  控股股东的税务违法行为,对力高新能本次IPO会否产生不利影响?

  力高新能称,合肥揽峰虽存在未及时申报纳税等税务违法行为,但相关行为发生在报告期外,合肥揽峰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主管税务机关亦确认合肥揽峰相关行为不属于重大税务违法行为。因此,合肥揽峰前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了控股股东合肥揽峰税务违法外,力高新能还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2020年9月30日,力高新能收到日照银行烟台分行“信保贷”贷款1000万元,并将其以货款方式转至力高半导体(实际控制人王翰超控制的企业,现已注销),力高半导体于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30日各转回500万元至力高新能。该笔贷款已于 2021年9月9日偿还完毕。

  力高新能称,关联方力高半导体占用了公司资金,但资金占用时间较短,且上述款项均已归还。

  力高新能还存在转贷行为。2021年9月27日,力高新能收到日照银行烟台分行“信保贷”贷款990万元,当年9月30日以货款方式全部转入合肥力高,合肥力高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5日分别转回590万元、200万元至力高新能,该笔贷款于2022年8月4日偿还完毕。

  力高新能还通过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大额取现。2020—2022年,力高新能通过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大额取现,并使用现金支付员工奖金、购买业务招待用品以及归还实际控制人借款的情形,涉及金额分别为228.05万元、1070.43万元、677.63万元。公司称,上述违规行为已经规范,相关人员已经补缴了个人所得税。

  行业排名第四市占率仅6.7%

  力高新能的发展前景如何,也受到市场高度关注。

  力高新能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和储能,集产品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BMS产品为主、储能和其他汽车电子产品为辅的产品体系,是国内最大的第三方BMS提供商。

  数据显示,2022年,力高新能BMS装机量排名行业第4名,仅次于比亚迪、宁德时代、特斯拉,但其份额仅为6.7%。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前三名的市场份额合计超过50%,其中,比亚迪以26.4%的市场份额居首。

  近几年,力高新能业绩高速增长。2021年、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0.15亿元、0.90亿元,同比增长151.46%、492.47%。这样的业绩,是公司冲击IPO的底气。

  整车厂商是中国BMS市场的主要参与者,2022年装机规模占比达到48%,主要与目前整车厂商纷纷自研电池相关。

  BMS作为电池系统的“大脑”,与动力电池、整车控制系统共同构成了新能源汽车的三大核心技术,是衔接电池组、整车系统和电机的重要纽带。

  由于BMS的重要性,以及出于降本的考虑,更好地推动软硬件结合,提升电池系统整体表现,整车厂和电池厂均有自研自产BMS产品的意向。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统计数据,2020年至2022年,第三方BMS厂商的市场份额呈逐年下滑,分别为31%、27%、22%。

  那么,在这种形势下,力高新能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发展前景呢?

  本次IPO,力高新能计划募资7.35亿元,其中,2.58亿元募资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控制系统研发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建设,2.77亿元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还有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至2023年1—6月,力高新能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0.68%、66.10%、59.66%,对应的产销率为97.41%、93.06%、92.21%。

  产能利用率不到70%,力高新能大幅扩产,未来新增产能如何消化?

  力高新能的客户集中度偏高。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82%、75.30%、65.28%、88.42%。

  国轩高科一直为公司第一大客户,2023年1—6月,公司对国轩高科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61.55%,存在大客户依赖现象。

  第三方BMS厂商的市场空间有限,高度依赖大客户,产能利用率不高仍然大举扩产,力高新能需要警惕产能过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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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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